我和你一样,也不打算再讨论这事了,但是,看见你的发言,我不得不说几句。
按照你的逻辑,那些贪官好傻。他们怎么会贪钱呢,贪就贪吧,贪三几百万得了,何必贪那么多。情妇有三几个得了,你说有一百几十个情妇,谁信?你好无知。
你认为没有人会买一块冒名的地皮。不说房产局领导,就是一般老百姓也不会。事实上这就是一桩冒名交易,而买方居然是房产局领导家属。不信,移步去看一下土地局的网上回复。冒名交易巳被制止,要走注销沈某的宅基地证件的程序。
但是,但是。情况逆转。沈某证件未走注销程序,居然交易又能继续,直至合法化。你做得到吗?
因为楼主只讲对自已有利的,而有些说法也不严肃不严慎。如人家威迫利诱她,沈某丈夫如何如何,一些未经法律定性的东西随口说很容易造成侵权。而相关法律我们也不精通,故还是以官司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