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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事件经过】合浦县新闻发布厅关于石康镇中一名学生被打伤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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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unyan808 发表于 2015-5-6 12: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 西瓜岭牛二 的帖子

西瓜岭牛二:不能说都在纠结孩子,不管是谁,做错了就应该负责任,犯罪自有法律对他进行惩罚 (2015-05-06 11:59) 
对啊,犯法了有法律来收拾他,而不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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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岭牛二 发表于 2015-5-6 12: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事件双方的家庭教育都是缺失或者失败的,所大家都觉得对于双方,没有什么值得去同情的。

而就家属而言,因为置身事中,自然而然觉得自己冤自己亏死了,而不去反醒事件本身的根源。

找学校找镇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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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岭牛二 发表于 2015-5-6 12: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 lichunyan808 的帖子

lichunyan808:对啊,犯法了有法律来收拾他,而不是个人 (2015-05-06 12:06) 
所以说一个半死不活,一个将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双方都没什么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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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少爷 发表于 2015-5-6 12: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毛驴口水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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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驴0779 发表于 2015-5-6 12: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 2b少爷 的帖子

2b少爷:毛驴口水真多!!! (2015-05-06 12:12)

操你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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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驴0779 发表于 2015-5-6 12: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 2b少爷 的帖子

2b少爷:毛驴口水真多!!! (2015-05-06 12:12)
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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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岭牛二 发表于 2015-5-6 12: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5620008:
这个贴炒的够热了。几位大神都指责豪同学写了保证书还去打业同学。想用一份保证书来约束一个未成年人,来达到教育的目的,那么老师也太容易做了!如果一份保证书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那么老师要全班学生每人写一份保证书,保证期中考试、期末考试都要达到90分以上。按照几位大神的观点,这位老师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在回帖中一些做老师的人也这样认为,这是推卸责任!

那你想要老师怎么样,对每个同学贴身保护,挡刀挡枪,抛头颅、洒热血、断手脚直至献出生命为代价?

按当时的情况看,事件就算不在校内发生,也会在校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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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上酒痕 发表于 2015-5-6 12: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 peney 的帖子

peney:为什么叫你们大神,因为平时你们说话都比较有道理,也比较中立,分析问题也比较全面,但在这个帖子中,何以见得呢?你们纠结于孩子,很大程度是受到正义的影响,哪位大神敢说不是呢?孩子活该,他现在已经受到惩罚了,我们没必要数落他了。我一直想说的是,在这件事情中,可以让我 .. (2015-05-06 10:37) 
言之成理,无懈可击,估计官方的做法也是这样。可是我还是要说一句,腐儒之见,害人不浅!

你们一直说我们纠结于孩子孩子,其实你们根本就不明白,我们批判的,归根结底是他的行为,谁和他有私仇呢?

他的行为是什么?是成帮结伙围殴他人,这不是两个学生的小打小闹。学生打群架屡禁不止,命案也屡屡发生。根源在于哪里?通过提高家长的认识和学校管理水平制止得了的吗?

孩子没有成年人的阅历和思维,但不等于他们是白痴。他们或许听不明白道理,但他们的眼睛和头脑仍在被动的接受周围的信息。

淡化伤者过错,重判家长,追究学校责任……这在向学生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如果更进一步,为了表示“人文关怀”,学校探望、领导慰问,这又在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学生如何来判断伤者行为的“对”与“错”,从来用来警示自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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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祖 发表于 2015-5-6 12: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 毛驴0779 的帖子

毛驴0779:
就好像那些缺胳膊少腿沿街乞讨的!你必须①给他钱,否则就是没有同情心,没有爱心!~
2011年12月31日凌晨1点55分,中国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发出这样一条被他称为“广而告知”的微博:请勿施舍,只有无人施舍,违法犯罪人员才会放弃将儿童作为乞讨工具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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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岭牛二 发表于 2015-5-6 12: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衣上酒痕:
先前教育局说明情况的贴子提到过两个学生曾有过和解,并且双方都写下了保证书。而新闻厅的贴子毫无提及,只是说双方家长各自对孩子作了“教育”,提到伤者打人也具体到了“几巴掌”,个人认为倾向性已经比较明显了。
天朝是个“讲道德”的社会,“道德”总是倾向于弱者,现在伤者生死未卜,已经从始作蛹者变成了弱到不能再弱的弱者,而且据说家属反应也比较剧烈(3六五有伤者家属拉横幅拦路的图片)。出于河蟹的需要和迎合天朝独特的道德观,语焉不详是必需的,让人看不懂也就理所当然了。
  

衣上酒痕:
就事论事地讲,你家亲戚带队打人和人家家长带队打他性质上有差别吗?最多也就是程度上不同而已。  
人家家长带队打人还可以说是爱子心切,你家亲戚带队打人又为的什么?不是装B难道是“寻求社会正义”?

做人总要讲道理,不是你惨就有理了。你家亲戚打人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帮对方“寻求社会正义”?现在你家亲戚被人打了,你就理直气壮的寻求“社会正义”,这不扯淡吗?  
衣上酒痕:

发觉你的想法很奇怪,有没有理,只能由事情发生的经过来决定,他跑不跑路和他有没有理有什么关系?有理也不等于你可以打伤人而不用负法律责任啊!.........唉,扯远了。我看你的贴子大部分都是谩骂,骂对方狠毒,骂网友不知真相胡乱评说,问及你事情经过如何,你只字不说。[s:27]

衣上酒痕:
双方已经和解,而且写下了保证书,一样带人去打你没商量..........坦白说,对这样的人我一点同情都没有,无论他的结局有多惨。我没有说出那样话,确实是不想引起无谓的争执而已(当然了,如果没有写保证书这个前提,这话当我没说)。
我还是那个观点,什么事情都得讲个理,不是你惨,别人就该同情你。昆明火车站横尸街头的暴徒惨不惨?你同情他们吗?
动手打架打得头破血流通街都是,照你这么全部按故意杀人去判得了。

顺便说一句, 我不觉得家长打人有理。打伤了人,自然有法律去判决他。不过在这里把人家骂得狼心狗肺畜生不如就太矫情了,人都是感情的动物,人家的儿子也不是白白给你家亲戚练拳用的
衣上酒痕:
两个孩子之间的矛盾,做家长的确实应该互相沟通,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  

但问题是如果其中一个孩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依不饶,那还能怎么办?老师可以24小时给你的孩子做保镖吗?
有一种人从来不会反省自已,他会把自已做错事被惩罚的原因归咎地别人身人,从而迁怒他人。这件事情里面,两个学生都写了保证书,伤者还带人去殴打对方,那是什么心理?无非也就如此罢了。   
如果那个劳某业的老爸是一个本份老实的家长,劳某业以后也别想安心读书,估计会被见一次打一次,写多少保证书都没有用。别怪我把人心想得太黑,那是你们对于学校暴力的理解不够深刻,一个未成年的恶棍,作起恶来不会逊色一个成年的恶棍。  
这件事情是一个悲剧,可以预见打人的家长结局肯定不妙,就事论事讲也算是罪有应得。不过始作蛹者始终是奄奄一息的伤者,这就是我为什么对伤者同情不起来的原因了。
至于某位来寻求“正义”的人士,本质上和伤者是同一类的人,从来不反省自已,只会把受到的惩罚不问缘由的归咎给别人,所谓人以群分真是一点都没错,一个让人望之倒胄的厌物罢了

衣上酒痕:

他确实不需要为几个耳光付出生命的代价,但这个结局很大程度上是他一手造成的,有因才有果,这个你无法否认。  

什么事情只看后果,不看原因,自已犯错在先,还一味责怪别人不冷静,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至于那个家长,爱子心切,其情可悯,但罪无可恕,是对是错已经不用再说了,法律会给出答案的

衣上酒痕:
天朝果然是个道德世界,同情心泛滥起来简直是无理可讲。  

如果只是同校、同级或同班两个学生之间互相打架,本人完全同意409Xiao网友的说法。   

不过有些人好象忘记了,这件事里面的伤者是带着人,从一间学校到另一间学校,成群结伙去殴打对方的。见诸报端的未成年人之间的命案有多少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发生的?那些同情心泛滥的网友知道吗?设身处地,你是家长你会不会气急败坏?  

请问伤者的行为和家长带人冲击校园有什么不同?14岁的“孩子”真的很“小”,小到不知道对错吗?说句难听点的,14岁的“孩子”杀起人来不见得比牛B家长手软。
  
如果伤者的打人行为没有被阻止,几个人把劳某业打得奄奄一息,估计现在为伤者不平的网友99.9%会转向,被声讨的就是带队去打人的伤者了。
为什么同样的一件事会让这些人产生不同的立场,很简单,“道德”使然!盲目的同情心蒙蔽了他们的眼睛,左右着他们的视角,让他们忽视了对错,纠结于惨痛的后果。换句直白点的话来说,对与错在他们心里不重要,谁惨他们就同情谁…….不论他们承不承认,潜意识里,没有原则的同情心都在左右着他们的观点。  

自小活在道德世界的他们很难明白,事与非、对与错其实比所谓的的“道德”和“良知”更重要,因为这是一个有秩社会的基石。当是非对错可以随意转换的时候,可以说道德已经凌架于规则之上。失去规则的约束,道德高人们可以随时以道德的名义审判他人,一把不见血的刀已经虚悬在每个人的头上。  

在西方,违反规则的人会受到唾弃,无论他结局有多惨。而在天朝,违反规则的人往往还会引来别人的一掬同情之泪,只要他下场够惨。两者之间的差别,从社会秩序上体现出了“法治”与“德(人)治”的差别,折射出的大众心理,是“公平”与“愚昧”之间的距离。

骂了隔壁的…….一不小心扯太远了…….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被绕得找不着北了我要补充一下:哥这长篇大论不是为了吐槽谁,也不企望可以改变谁的观点,所以大家看得头晕也别喷我,要喷喷毛驴………这些奇谈怪论其实我只是总结他的观点

衣上酒痕:

果然是道德高人!不过我想问问阁下,在你心里,家人和素不相识的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吗?死者为大没有错,这反应了人类对于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可是这种尊重也不是什么情况下都适用的,这世界每天都在死人,你心里也把那些人和你的“先人”一起看待?包不包括昆明火车站砍人的暴徒?


如果你家人作恶多端被人打死,我想你不会说他该死——任何一个有正常感情的亲人都不会这样说,其他人也会理解,而且也应该理解。


但这不等于你家人所作的恶行就会一笔勾销,人死了,身后名还在。他所作所为是对是错,作为亲人你可以为尊者讳,但你有权利要求别人也象你一样?


这世上除了道德,还有“公义”,人类是智慧的生物,懂得分辩“是”与“非”是人类与动物的区别,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如果人死了,立马“伟光正”,这世上还有什么公理正义可言?又拿什么样的是非标准来警醒后来人?


衣上酒痕:

言之成理,无懈可击,估计官方的做法也是这样。可是我还是要说一句,腐儒之见,害人不浅!


你们一直说我们纠结于孩子孩子,其实你们根本就不明白,我们批判的,归根结底是他的行为,谁和他有私仇呢?


他的行为是什么?是成帮结伙围殴他人,这不是两个学生的小打小闹。学生打群架屡禁不止,命案也屡屡发生。根源在于哪里?通过提高家长的认识和学校管理水平制止得了的吗?


孩子没有成年人的阅历和思维,但不等于他们是白痴。他们或许听不明白道理,但他们的眼睛和头脑仍在被动的接受周围的信息。


淡化伤者过错,重判家长,追究学校责任……这在向学生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如果更进一步,为了表示“人文关怀”,学校探望、领导慰问,这又在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学生如何来判断伤者行为的“对”与“错”,从来用来警示自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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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GB,你累不累啊,你说这么多,打这么多,有人鸟你吗?累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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