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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合浦公馆一名16岁少年无证驾驶发生事故,有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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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翔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会骑车≠能骑车
驾驶机动车要年满18周岁
并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否则开车上路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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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合浦县公馆镇南山村委会路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警后,合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交通事故现场。民警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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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8时59分许,刘某某(男16岁)驾驶无号牌电动摩托车搭载陈某某(14岁),在事发路口实施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况,与此同时,恰逢正常直行由李某某(女50岁)驾驶的无号牌三轮电动车通过路口,李某某驾车向左避让,导致三轮车侧翻发生并碰撞,且翻倒过程中三轮车与正在其左侧实施超车由彭某某(男28岁)驾驶的桂ERF***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某、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乘客陈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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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无证驾驶且驾车通过路口实施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某无证驾驶,小车驾驶员彭某某违规超车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经调查,民警作出以下认定: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小车驾驶员彭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北海公安交管提醒: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上均未发育成熟,驾驶技能欠缺,遇到突发情况时处置能力有限,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暑期尚未结束,家长们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保管好车钥匙、做好监护人,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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