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2月4日下午15时许,肇事司机莫某先(合浦县廉州镇人)驾驶一辆号牌为桂EXXXX8的小轿车由廉州镇还珠中路客运中心往美人鱼方向行驶,至党校门口路段时碰撞2行人(莫某,女,现年44岁;许某梅,女,现年17岁),致使莫某摔倒后被对向由蒋某宏驾驶的桂EXXXX0号大客车碾压,造成莫某当场死亡,许某梅受伤的交通事故。
二、案件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我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对肇事司机莫某先进行控制,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对肇事司机莫某先进行了酒精和抽血等测试,发现其并未存在酒驾及毒驾的行为,据其交代,自己在事故发生时并未觉察路面前方有人,等发现人时反应已来不及,虽撞人后采取了刹车措施,但一切都已经为时过晚。伤者许某梅经医院救治后已恢复清醒,伤情稳定,初步诊断为轻伤,目前在合浦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死者莫某不是合浦本地人,我大队也迅速联系了其在外地的家属,目前死者家属已赶至大队,善后工作正在进行;肇事司机莫某先已于2017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关于网络传言调查情况
死者莫某并非网传所言是合浦党校老师,其生前在合浦某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工作并开办有午托经营。伤者许某梅是合浦某中学学生。在调查过程中,伤者许某梅称与死者莫某是刚认识的网友,事故发生当天两人是初次见面,目的是死者莫某为自己介绍补课事宜,两人相约到合浦党校内参观补课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