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合浦:
现在楼主把人家婚礼的地点和时间都公布了出来,还提议都带上单反。
你觉得她的错,要多少人来承担才算不过份 ?  把人家的姓名公布出来本人绝不认同,对事实有所夸大和歪曲本人更是表示严重的谴责。
至于提议别人带上单反去拍摄本人不予置评,不合常规的社会百态本来就有新闻价值,有人要说要骂要拍要吐槽都正常得很,是否合法自有法律界定,何需自许的道德高人去展示所谓的“同情”?
我的观点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吃得咸鱼抵得渴,既然是“错”,后果自然是做错的人来承担。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谁都不想看到。你问我烧死多少鱼才合理,这不是扯淡吗?
一个贪官落马,整个家族蒙羞,那又要“多少人”承担?照我说,不贪才是硬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