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水:
楼主有此爱心,怎么不把老人家领回家供养?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这位老人家精神正常,肯定可以找到能满足基本生活的去处。有儿女的,通过政府部门或法院责令儿女赡养。无儿无女的,通过村委或社区申报低保待遇并进敬老院生活。
而她自己出来流浪,肯定有她自己的原因。人各有志,楼主瞎操心了。  说得好像你路过给了个乞丐几块钱,就要领人家回家养了似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翻了两张帖子都看到你用了这句话,词汇量就那么少?另外你这话只能是指正常人!老人小孩儿在能力退化的时候无人照顾自然可怜,谈何可恨?刚生出来的孩子被人扔了可怜么?可怜吧。可恨么?可恨你大爷!再说,脑袋正常,一般人到了这年纪还有多少是懂得有这些个社会福利并能通过正确途径申请进去?还有,出来流浪还变成人各有志了?真服了你了!此生若能得幸福安稳,谁愿颠沛流离? 并且,我告诉你,就是神经病也有个神经病院可进。
这个一直晒在这里的算个什么?跟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