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在合浦县公安局采访中获悉:被珠乡合浦父老乡亲亲切誉为“交通卫士”——不幸因公殉职的英雄民警葛李伟最近被自治区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据了解,葛李伟同志被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能获此殊荣,至今为止在合浦公安战线是第一个。
葛李伟,男,1964年9月1日出生,汉族,广西合浦县人,1992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为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闸口大队闸口中队民警。自治区公安厅发布的桂公令[2014]50号文称;葛李伟同志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多年,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始终坚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淡泊名利,忘我工作,从不以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合浦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陈铭宝介绍:葛李伟同志患有高血压病和心脏病,他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任劳任怨、办事公道,无私奉献,深得同事和当地群众的好评。2014年4月7日晚23时许,连续三天三晚奋战在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岗位上的葛李伟,他不顾自己身体患病,一边服药,一边坚持加班加点工作,因工作过度劳累,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在被战友紧急送往医院的途中,突发心脏骤停,在战友的怀抱中停止了呼吸。
据悉,葛李伟不幸因公殉职的感人事迹一下在珠乡合浦传播开来,并得到众多媒体关注。对民警葛李伟生前“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淡泊名利、献身使命”这一具有新时代明显特征的鲜活典型,《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南国早报》、《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和区、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中新网、广西新闻网、合浦123网等媒体纷纷进行广泛深度的宣传报道,弘扬和提升了社会正能量,在社会上造成良好反响。与此同时,合浦县公安局党委也及时作出《关于开展向葛李伟同志学习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高雄最近签署命令:给葛李伟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 (龙先球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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