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本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有关规定,自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12月20日,在本县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上牌工作,截止10月21日,共计上牌11万余辆,目前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县集中注册登记上牌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请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时到登记站点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
二、电动自行车各登记点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12月20日,全县设立13个登记点,受理2014年7月23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登记站点具体信息在合浦“合浦123网”上公布。
本县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数量超过100辆的可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上门服务,服务热线:7291699。
四、自2014年12月21日起,对未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内、未提交购车正式国税发票和出厂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五、自2014年12月21日起,对无牌无证、未悬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合浦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