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政府文件
合政发2014〔66〕(放屁)号
1.控制大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班
2.初中不得超过50人/班。
3.严格学籍管理,“一籍一人、籍随人走”,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跨范围招生。
4.不得招收借读生、插班生
5.学生被正式录取后,廉州中学和合浦一中两所示范性高中不得接收借读生。
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透明度,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6.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违规招生,凡出现违规招生现象的单位和学校,经查实的,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并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7.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规递条子、打招呼或利用权力干预招生工作,严厉打击收受钱物等破坏招生规则的腐败行为,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