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居住在廉州镇的西门江畔(现户口还在此地,没地方迁)的群体,三年前为了响应县委、县政府的旧城改造而同意拆迁,后被安置在廉租房(廉怡小区)。当时我们向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疑问,我们这批拆迁户的孩子以后就读初中是否还属于外国语实验学校(廉中初中)的抽签范围?经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回去汇报后,回来消除了我们的疑问,承诺了我们的条件,我们深信不疑,相信政府。现我们的孩子小学毕业了,就因为县教育局出台的招生条件,附加一条“实际所在地(现在住的地址)也要在廉中附近才可以有资格参加廉中招生抽签”。就这样,我们的孩子原属于外国语实验学校(廉中初中)抽签范围内的就这样被取消了。
我们支持当地政府的城市建设,而政府却抛弃我们这群弱势群体,是我们无权无势,还是因为其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社会不公?还是为了完成当时的拆迁工作来忽悠我们,这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所作所为、可以言而无信吗?作为弱势群体的家长们,我们希望县教育局能给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可以参加外国语实验学校(廉中初中)抽签。
因申诉无门,只能在通过网络恳请县教育主管部门还我们一个说法,给我们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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