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交通肇事潜逃在外时间长达半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其家人及车主黄某的陪同下,到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常乐中队投案自首。
2013年12月12日下午5时许,浦北县泉水镇一位60多岁名叫吴某钰的老先生,驾驶一辆号牌为“桂EP5052”的两轮摩托车驶至合浦县常乐镇常乐大桥头时,被一辆银灰色的小型汽车撞倒,受害人吴老先生身上多处受伤,倒在地上昏迷过去。事发当时正下着大雨,夜色将暗,肇事司机不但没有下车救人,却趁着车辆行人稀少之机仓皇驾车逃逸。几分钟后,常乐中队民警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迅速将案情向大队领导报告。民警冒雨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走访周边群众……
案发后,常乐中队中队长苏渊斌、副中队长钟盛发带领办案民警分头行动,通过查看沿途公路监控设备及走访群众,对事发时沿途车辆进行仔细排查,迅速锁定肇事车均为一辆银灰色号牌为“桂AAB870”小型汽车。接着,警方通过“以车查人”,很快查明:肇事车辆驾驶员并不是车主黄某,而是黄某认识的一个朋友,此人正是合浦县常乐镇李家村21岁的村民李某!办案民警认定李某涉嫌“2013.12.12”交通肇事逃逸嫌犯后,苏中队长、钟副中队长分别多次带领办案民警到犯菲嫌疑人李某家中进行抓捕,均不见嫌犯踪影。
抓捕无果,苏中队长果断调整侦查方案:一是安排警力加强对交通肇事在逃嫌犯的社会关系、活动轨迹进行全面调查和摸排,逐一落实布控措施:二是派出民警赶赴南宁找到车主黄某展开调查,要求黄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动员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迫于法律的强大威力,5月2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其家人和车主黄某的陪同下到常乐中队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对其驾驶车辆肇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供认,他没有汽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事发时正下着大雨,他驾车撞倒老人后,心里很害怕,便怀着侥幸心理,趁道路上车辆行人稀少慌忙驾车逃逸。对此,李某表示忏悔。
5月29日上午,笔者在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采访中获悉:经常乐中队办案民警调解,肇事方家属已赔偿支付受害人吴某钰治疗费用3万余元。
警方称,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龙先球)
图:犯罪嫌疑人李某到常乐中队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