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晚,我局交管大队民警葛李伟因工作过度劳累,心脏突发疾病永逝在2014年合浦清明安保维护工作岗位上。他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了合浦清明节期间的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了道路交通的畅通和人民安居乐业,用他的英雄事迹弘扬了合浦公安队伍的浩然正气,传扬了合浦公安精神,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宗旨;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生命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谱写了一曲人民不会忘记、公安机关不会忘记的英雄赞歌。
4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政委汤善付、市公安局政治部丁莉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家华,合浦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黎寿强,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陈铭宝等领导到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看望并慰问我局清明安保工作中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原交警闸口中队民警葛李伟的遗孀、儿子及亲属。
慰问中,交警总队副政委汤善付叮嘱家属要节哀顺变,保重身体;黎寿强副县长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化悲痛为力量,为葛李伟的牺牲,更好地传扬他的精神,更好地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用显赫的成绩来告慰我们的英灵,回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的期待。
葛李伟,男,1964年9月1日出生,广西合浦县人,汉族,生前就职于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闸口中队,任科员,三级警督。1989年4月由招收合同工的形式进入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的合同制民警岗位工作,1998年5月转为正式国家干部,2000年9月过渡为国家公务员,任科员,并一直在合浦县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公馆和闸口等最基层中队工作;曾多次荣获市、县的表彰嘉奖和先进个人奖励。2014年4月7日,葛李伟同志因工作过度劳累,突发心脏骤停,永逝在2014年合浦清明安保维护工作岗位上。
交管大队闸口中队管辖闸口和石康两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闸口、石康两镇相连,东临公馆镇,西邻石湾和廉州两镇,北靠常乐镇和曲樟乡,南临铁山港内海,辖区内有325国道和222县道,它的地理位置,加上东片地区清明节的风俗特点,决定了清明节期间闸口镇的道路交通疏导和维稳安保工作的压力非常大。闸口中队根据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和治安状况,周密部署,统筹调配了警力,增加了民警值守、路巡和重点区域、民众祭拜复杂点的交通调度和指挥的班次。
2014年4月7日早上7时30分,葛李伟同志服了降压药后,便按照闸口中队清明节期间的安保值班安排,早早来到中队报到并进行交接班。当班领导沈家宇指导员带领葛李伟同志以及两名协管员(陈贤武、陈光骥)在辖区路段巡逻及疏导交通。工作期间,指导员沈家宇发现葛李伟同志身体不适,曾劝他去医院检查治疗,但葛李伟回应,“没事!”,他担心自己离开后警力严重不足,给道路交通造成压力,因此一直带忍病痛坚持路面执勤。晚上,葛李伟同志回到中队饭堂匆匆吃完晚饭后,继续开展路面执勤。至23时许,葛李伟同志的病情突然加重,沈家宇指导员会同协管员陈贤武紧急将他送往十字卫生院,经医生诊断,建议立即送合浦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在民警驱车送往合浦县人民医院的路上,葛李伟同志突发心脏骤停,光荣牺牲在民警的怀抱中。
事后了解,葛李伟同志患有高血压病和心脏病,中队领导和民警曾多次叮嘱他到医院看病,但他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特别是今年的春分过后,辖区内的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压力剧增,为了确保道路的畅通和司机朋友及家人的行车安全,他便与民警们日夜奋战,风餐露宿,挑战着自己的身体极限,一直工作在疏导交通,保障畅通的岗位上。英雄已逝,精神尚存,我们要把传扬英雄的精神,与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讲话精神,化悲痛为力量,用英雄精神指导我们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为民务实清廉,让英雄永活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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