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过是一种习惯,我常常这样认为。两个陌生的人,从认识到相知再到相爱,过程并不需要多久,你若是能感觉到他眼里的温暖,那便容易爱上对方。我曾经很害怕看男人的眼睛,因为唯恐自己会爱上他。
到后来,我认为只要能够随便找一个可以享受一生的人,不需要太爱,也不需要付出太多,就这样平平淡淡的。不愿去想自己曾经爱过多少人,不会猜测对方爱过多少人,只要今生,从此以后都是彼此的唯一便已足够。爱情,有时候很伟大,而常常是在伟大之后,会变得十分渺小。
遇到“包广”在夏日的一个午后,大学毕业在到处找着工作,烦躁、不安也让我想找个地方发泄,所以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他,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大家都叫他“包大人”,而他一直叫我“展昭”。注意他也因为他的眼神,像一场细雨落入我心底,这感觉如此神秘!一次见面注定了我们今生的缘。
平日里大家也只是偶尔发发短信,打打电话,在他心情难过的时候陪着他、安慰她,在他工作顺心的时候帮着他收拾他的臭衣服,在他需要“假女朋友”在朋友面前充面子的时候,我会自告奋勇。这一切一切每天都轮回地上演着,我们的日子也每天这样过着,只是,我此时此刻,我想要改变一下。
希腊神话里,歌手阿里翁比海豚救起送回宫廷。这些日子以来,我忽然顿悟到原来我就是神话中的海豚,在他最悲痛的日子里载他一程。我的命运里一直都有他的影子,我离不开他。
张小娴说过:“女人追寻爱情,然后发现,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
包广,我喜欢你!你听到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