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前文)“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好事不是说没有,但是存在相当大的风险。举个例子说,某小区延期交房或是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个别业主自行起诉开发商,大多数人在观望,期待先行告状的业主获得赔偿之后,自己也自动获得同样的待遇,能达到目的吗?首先,从法律角度讲,个案不能自动适应于全体。法院针对个别业主起诉的判决,其结果只适用于该案的当事人,虽然其他类似情况的业主随后起诉,法院也会参照前案处理,但在他们没有起诉的前提下法院不可能就其损失也一起执行。道理很简单,民事纠纷民不告官不理,你不来起诉我法院咋知道你想要索赔以及索赔多少啊?如果未参加起诉的业主以个别人通过诉讼获赔为由,直接去找开发商要求同样的赔偿,开发商完全可以“我之所以赔给他,那是因为法院有判决,你想要赔偿有法院判决吗”为理由拒绝。
其次,即使观望的业主看到有人通过按照法定程序索赔成功,自己跟着起诉因也很可能超过了法定时效而落空。前面说过,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时算,比如索赔延期交房违约金,时效从交房之日就开始计算了。而受害业主一般不是权益一受到侵害就立即起诉的,而是在与开发商拉锯战多次协商无效之后才到法院起诉,这样往往已经过了大半年甚至1年多。依照法定程序和现在法院的办事效率,一单民事纠纷的审结需要3-6个月的时间(除非立案后双方立即达成调解协议);一审判决之后有15天的上诉期,从理论上讲可能会有一方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又是几个月的时间。这样,当其他业主看到有人确实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再跟着起诉,如果已超过时效的话也会被法院驳回请求。这种情况下维权难,怪谁呢?
3、对打官司没信心,未战先怯。一提到去法院起诉,不少业主就摇头。“能不能赢啊”、有多大把握啊”、“法院会不会偏袒开发商啊”等心态是最多的。首先,生意场上没有绝对100%赚钱的项目,打官司也一样。即使你道理充足,如果诉讼方向不对,收集和提交证据不按时,也会败诉。难道你投资一单业务的时候,你知道这单业务肯定赢利吗?你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是否非要医生答复肯定能医好才愿意挂号接受治疗呢?其次,不可否认,哪个群体都有害群之马,法院也不是世外桃源的净土。但是也应当看到,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规范,我们总不能因为某个饭店曾经有过食物中毒事件,就从此再也不到任何饭店吃饭了吧?是不是?
如果业主们权益在受到侵害时,都是忍气吞声,那么不良开发商更加肆无忌惮,下一步不知道会损害你哪些权益?所以,只要法律理论上有胜诉的希望,就应当尽力争取;按照法律途径维权了,起码还有个胜诉的希望;放弃了,则连这个希望都没有,为什么不尽力争取呢?(作者民族律师事务所黄律师,交流热线1397868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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