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宁可违约也要收房
据西城、宣武、市一中院的法官介绍,像康女士遭遇的情况眼下越来越多。据大概统计,市一中院民一庭今年上半年受理了300余件商品房买卖纠纷案,其中三成是二手房的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反悔,宁可赔付违约金也要收回房子转卖高价,或者是开发商因为房屋质量有瑕疵、延期交房被购房人起诉后,立刻反诉要求解除售房合同的案例。
市一中院的丁法官向记者介绍说,出现这种新动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一年来,很多卖出的房产一夜之间就可能升值。卖房者为了弥补卖出价与现价的差额损失,绞尽脑汁让已经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收回房后另寻高价。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钻目前法律对“一房两卖、多卖”只能判赔部分违约金,并无其他禁止措施的空子,在和前面的买房人签署购房合同后,又将房子出售给出价更高的另一方,以赚取更多差价,因而发生诉讼。
丁法官说,开发商即使赔付了部分违约金,也还是有更大利益可赚,而得到违约金赔偿的买房人,用拿到的违约金加上原来的购房款,也可能买不到原来看好的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