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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上级部门线索推送,市海洋局执法人员通过渔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发现,这5艘渔船在2025年8月16日至9月9日进出港日志上报数均为零,但广西渔政指挥中心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显示,这5艘渔船在此期间有海上航行轨迹记录,涉嫌违法。经调查,黄某某(桂北渔1***7船)、李某某(桂北渔6***8船)、唐某某(桂北渔5***8船)、范某某(桂北渔8***8船)、黄某某(桂北渔8***2船)涉嫌未按照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执法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分别处罚款6000元。
市海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是各渔船船主、船长的法定职责,事关渔船出海生产安全监管、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等重要事项,请广大渔民朋友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船主第一责任人、船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手续,积极保障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北海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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