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G69银百高速百色服务区路段,其车被一辆红色的小客车碰撞后,红色小客车径直逃逸,所幸无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灰色小客车停在快车道上,右尾部受损。现场散落物中,有一些疑似红色小客车遗留的碎片。完成现场勘查后,民警立即展开对逃逸车辆的调查工作,经过综合分析研判,锁定肇事逃逸车辆及驾驶人梁某,并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的讯问,红色小客车驾驶人梁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事发当晚天降小雨,路面湿滑,他独自驾驶红色小客车从田东县前往百色市区,他一直行驶在快车道上。行至事发路段时,突然看到前方有一辆小客车正在掉头,他急打方向往慢车道避让,但由于两车距离过近,其车的左前方还是撞上了前车尾部。
事发后,其认为是对方全责,还想起自己的驾驶证此前因酒驾被交警暂扣,当前属于无证驾驶状态,因害怕被民警发现这一“隐情”就驾车离开现场。但因车辆受损无法继续长途行驶,便从最近的高速出口驶离,本以为能 “躲过去”,不料还是被民警精准锁定。
而灰色小客车驾驶人赵某,也向民警道出了事故的原委,当天其带孩子从广州出发前往云南,途经 G69 银百高速百色服务区时,便驶入服务区休息。休息结束准备继续赶路时,因粗心大意,完全没留意服务区出入口的指示标志,误将“入口” 当成 “出口”,驾车沿着入口匝道逆向驶入高速主线。逆向行驶途中,她先后看到一辆大货车、一辆小轿车从高速入口正常驶入,这才惊觉自己走错了方向。慌乱之下,其还是 “硬着头皮”选择把车开到入口处,猛地向右打方向,想原地掉头回到顺向车道,可就在掉头的瞬间,后方正常行驶的梁某所驾红色小客车避让不及,两车瞬间相撞。
综合调查结果,民警最终认定:肇事逃逸的梁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逆向行驶的赵某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梁某实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实施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赵某实施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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