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我县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共30名,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社区工作(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社区党建、治理、服务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
2.热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5.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合浦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6.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8.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1.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专职化社区工作者。
12.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3.曾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人员。
1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方式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扫描件;
②《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和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⑤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如有);
⑥《退伍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
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而未取得证书,需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扫描件(如有);  
⑧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者将所需材料按顺序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指定的邮箱:hpsgb7208931@163.com。(每人仅可报名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压缩包文件名格式:招聘岗位—姓名,例如:“xx镇xx社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材料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报名者审查结果。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计划聘用人数与考生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人员已通过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6.领取准考证:2025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到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综合业务股(合浦县廉阳大道与文体中心1号路交汇处原卫生监督所大院三楼)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由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应试人员于笔试和面试的当天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来参加,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则视作自动放弃。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2025年9月19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5)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6)笔试成绩查询:另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9月26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4)面试名单公布:在合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合浦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在合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合浦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6)本次招聘以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优先聘用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
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体检对象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
按照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合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合浦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后续招聘资格的,必须于拟聘用公示发布前,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公示发布以后,考生放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合浦县专职化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拟聘人员公示不合格、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到岗后离职等招聘岗位缺员情形的,在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按招聘流程进行递补。
3.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此次招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岗位确定后,需在3天内到社区居委会报到并开展工作,无故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工资经费标准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每月收入3000元,以上收入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密切关注合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08535。
(二)此次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六)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由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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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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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浦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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