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前户籍在本县,诚信守法,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提醒: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助学贷款观念,严格按照学费与住宿费的总额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诚信办贷、按需贷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家庭负担。)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2年。具体贷款最长期限:在校剩余学年+15年。(建议选1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提醒: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六)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年龄应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受理日期: 合浦县申请受理开始日期:8月1日 合浦县申请受理结束日期:9月30日 高校回执录入截止日期:10月10日 三、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1.预申请 “预申请”即“贷款资格认定”,首次贷款要通过预申请。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均可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4类学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上14类学生如高考前后已报名给学校,在6月30日已通过预申请。 未进行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高中、中职学生(含复读生)以及高校在读大学生,如有贷款需求,需到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资格认定(乡镇代办点不办理预申请资格认定)。现场填写《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信息收集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订《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授权认定及实地核实同意书》,授权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核实认定。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通过现场访谈、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申请学生贷款资格进行认定,符合条件才可以办理贷款申请。 3.点击“贷款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4.在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办理时间和办理点,按预约时间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首贷所需材料到合浦县学生资助中心(或公馆、山口、石康等乡镇代办点)办理贷款申请审核,并签订合同(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和贷款合同。 5.借款学生入学报到后,把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校资助 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首次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大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大学生)原件; 3.学生签名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提供“通过县资助中心的贷款资格认定后”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三)续贷办理流程(线上办理) 说明:续贷实行“线上办理”,无需到现场办理,如出现无法认证或更换共同借款人等情况必须到现场办理。“线上办理”需要准备电脑和下载有支付宝APP(或平安口袋银行APP)的智能手机;也可手机下载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申请,“线上申请“只能借款学生本人操作。 1.续贷学生本人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用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确认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方式”,并进行身份认证。 2.身份认证成功后,远程贷款申请提交至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借款学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 3.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学生在线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同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单位和社区协查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深入核实。若经核查确认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已显著改善,根据家庭经济改善程度,引导学生科学合理调整助学贷款金额;对于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不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予通过续贷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手机将会收到贷款“回执校验码”的短信,学生回校把“回执校验码”交给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按时录入电子回执;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受理证明》,学生回高校报到交给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贷款办理地点和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和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实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贷款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续贷采用“线上办理”。续贷学生从7月份系统开放之日起可以在线上提交续贷申请,我们审核续贷合同时间安排在9月30日前完成,所以续贷学生务必在9月30日前网上系统完成贷款申请手续。 (二)首贷采用“预约办理”。办理时间从8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周末及节假日休息),分两阶段进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后在“助学贷款-2025贷款办理预约”里进行预约办理报名。(预约报名7月25日开放预约) 1.首贷第一阶段办理地址及时间(8月1日至31日,周末及节假日休息,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①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点(县教师进修学校内): 廉州镇、石湾镇、星岛湖镇、沙岗镇、党江镇、乌家镇、 西场镇等乡镇学生预约时请选择此办理点。 ②石康镇代办点(合浦县石康中学校内) 常乐镇、石康镇等乡镇学生预约时请选择此办理点。 ③公馆镇代办点(公馆镇中心小学校内): 公馆镇、曲樟乡、闸口镇等乡镇学生预约时请选择此办理点。 ④山口镇代办点(合浦县山口中学校内): 山口镇、沙田镇、白沙镇等乡镇学生预约时请选择此办理点。 注:8月31日起乡镇代办点停止受理贷款,要办理贷款请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首贷第二阶段办理地址及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 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点(县教师进修学校内) 合浦县所有乡镇学生预约时都要选择此办理点。 四、其它事项 (一)代办点除安排的乡镇外,附近乡镇的学生首贷也可就近选择在代办点办理贷款;预约时请注意办理时间段选择办理点。 (二)合浦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电话:(0779)7283936 欢迎来电咨询,也可关注“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详细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 。 (三)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政策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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