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动车被“掉包” 商家退一赔三还珠所成功解调一起电动车消费纠纷近日,合浦县市场监管局还珠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电动车消费纠纷,商家退一赔三,消费者获退赔款共12596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反映,其在某电动车行购买一款带GPS定位功能的某品牌电动车,匆忙间没有细看,回家后发现车辆坐垫部位发皱,遂和商家销售人员沟通更换。销售人员以单独更换坐垫容易坏为由,为其重新安装了一台新电动车。李先生回家后,发现电动车GPS连接不上,咨询该电动车品牌官网并按客服要求提供车架号时,发现车辆已被掉包。李先生遂要求商家换回原购买品牌的车辆,商家以安装师傅拿错货为由拒绝,只同意退还购车款。“品牌车”被换“冒牌车”,李先生越想越气,于是向12315 平台投诉讨说法。
还珠市场监管所接诉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涉诉商家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对销售产品擅自掉换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的规定,还珠所依法对商家进行耐心普法教育,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购车款3149元,并赔偿消费者购车款的三倍金额9447元。合浦县还珠市场监管所依法对商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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