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民用“三表”计量、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单位: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为进一步加强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准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住建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规范民用“三表”计量管理及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遵守法规,诚信经营。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民用“三表”量值准确。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换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杜绝伪造数据、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
(二)规范安装,首次检定。新建住宅或更换民用“三表”时,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后方可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 
(三)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各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在用“三表”信息,建立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型号、安装时间、检定周期、轮换记录等,确保底数清晰、信息可溯。
二、民用“三表”的使用期限  
为了加强对生活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计量监督管理,确保“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对“民用三表”的监管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和到期轮换。其中,规定其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水、供电、供气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检定申请。
按照现行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1级、2级有功电能表使用期限不超过8年,试点开展电能表监控延期的地市按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另行通知);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标称口径大于25mm至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对于最大流量≤10m3/h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
三、做好价格公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一是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水电气相关政府定价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捆绑收费、强制收费或强制搭售商品。同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公众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到期轮换的计量装置(含表计、配件等)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禁止以“安装服务费”“检测费”、“管理费”等名义收取与计量装置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并反馈结果,发现计量失准的表计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各相关企业、单位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民用“三表”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民用“三表”计量及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计量及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