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隐患场景曝光 (2025年第一季度)
为敦促全市相关行业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发挥案例示范引导作用,为有效运用“多拍摄隐患场景”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对照检查整改,现选取生态环境工作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3个隐患场景进行曝光。
隐患场景一: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
隐患场景二: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隐患场景三:某企业厂区雨污不分流。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需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雨污分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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