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无意间在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浏览了一则关于共享自行车管理办法通知,为9月13日,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北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这是意味着包括合浦的共享自行车都得按照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管理办法实行!而在合浦的共享自行车主要是青桔与松果两个品牌,那么我们带上合浦共享自行车一起来解读文件此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划重点:
第五条,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共享自行车违规停车。
并且明确,由公安部门负责,对已获备案注册企业且符合新国标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制发专属牌照,牌照样式区别于一般民用电动自行车。
从这点出发,合浦的共享自行车就输了,毕竟如今方便大伙的共享自行车都没有上牌。
对比北海的共享自行车 图片来源:@金tsai
第八条,经营企业应当具备条件,在本地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车辆停放、维护、充电需要的场所及专职管理人员,每10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
简而言之,想要在这里做生意挣钱必须在本地注册运营公司以及有固定办公区域,雇用人员维护,无疑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重点是给本地纳税。
第十八条,用户在使用车辆时不得违反交通规则,禁止违规载人和规定停放点以外区域停放车辆。同时,也明确表明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
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载人,不管是北海还是合浦都很常见,甚至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载好几个。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切勿采取!
按照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北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合浦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并不完全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是否会在近期清理出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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