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这个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码头,在休渔期间,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向船主收取高额的渔船看管费,构成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4年休渔期起,被告人余顺富、裴小山等人就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水产码头,纠集被告人韩国海、裴朝海等多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休渔期回港停泊的船主必须将船只交由其犯罪组织成员看管,否则威胁驱赶船只,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纠集被告人吴勇等人逼走竞争对手,垄断了该区域的休渔期看船业务。这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发展成为恶势力,2014年至2018年休渔期间,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对每艘渔船的船主收取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看船费”。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勇犯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余顺富等7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来源:海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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