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大春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大春因到龄退休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0年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杨雪云(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 任命: 卢前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金巍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 任命: 唐海波为北海海事法院院长。 免去: 梁炳扬的北海海事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看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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