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一年到头的卖力工作,指望着能领钱回家与父母孩子过个团圆年,最害怕最糟心的事情就是被欠薪,有些企业明明到了该发工资的时候了,你说推迟就推迟?苦等那么久,你还是不给,这是欺负农民工不懂法吗?漫漫的讨薪路耗时耗钱耗心力,去有关部门寻求帮助还要走各种流程,甚至还要花钱请人打官司,原本农民工就指望这点收入补贴家用,很多农民工都是家里的顶梁柱,长时间的拖欠工资等于断了家里经济来源。
图源网络 现实生活中,超过60周岁务工的农民工大有人在,农民工也无所谓何时退休,他们只有到死才是“退休”。有关部门是否更应积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温暖他们沧桑一生的心?难道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才是唯一合法解决问题的途径?
图源网络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今天上午,人社部、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专门就该《条例》进行了解读。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首先明确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求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要按照与农民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表示,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条例》还设立专章进行了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要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据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图源网络 “老板被抓了”“包工头跑路了”等各样欠薪理由,都不该成为欠薪的理由与借口。建设方、施工方的责任为什么要让干活的农民工承担,农民工不该为这些买单,这份《条例》的发布对于农民工地权益保障是至关重要的,希望贯彻落实到位,真正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要让漫漫的讨薪路再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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