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骑车经过悦港大道附近的时候,好家伙,差点摔个狗吃屎,那附近只开了一面路灯,另一面没开,刚好我就是骑车的方向就是在另一面,平常都是靠里骑,车少也安全,谁知差点撞上谷堆,本来在公路上晒谷,这种行为就不对,影响正常交通秩序,晚上也不知道收一下,直接给稻谷垒成堆“盖个被子”就这样走了。
不仅无情还无理取闹,然后白天又在这里晒谷,白天让你无路可走,晚上也让你插翅难飞,周而复始,稻谷堆旁还放着一些砖头,再用竹耙倒盖在表面上,在昏暗的地方,稍有不慎就会撞上,那就......不是我,是稻谷先动的手,我们路人太难了!
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堆放物品、打场晒粮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在公路上打场晒谷是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是一个违法行为,其不仅严重影响公路畅通,并且对道路交通安全参与者都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也希望各位晚上开车时要注意,毕竟现在正是稻谷收成的时候,哪里都在晾晒稻谷,很容易遇到这种情况,特别是没有路灯的路段,晚上开车还是多观察路况,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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