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8-9月楼市反弹之影响,作为曾经史上最强楼市调控的“国十条”仅半年不到就让位于9月29日出台的“五项措施”。纵观“五项措施”及相关部委的发文,世联研究认为,这次调控表面上来看是抑制需求,实际是为未来楼市供应争取时间,最终达到“保持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和稳定”之目的。
抑需求
这次调控依然是“国十条”的延续,只不过是一个加强版,其政策的强化主要体现在对需求的抑制,主要有三个方面:
1、紧信贷。(1)提高最低首付。将首次购房的首付最低两成(90平方米及以下)提高至三成。央行要求提高首付,打击的直接对象就是刚需,这或许与近两个月“刚需集中入市推动楼市反弹”不无关系。(2)暂停三套房贷。这比“国十条”中要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措辞上明显严厉很多。这一要求打压的是投资需求(包括部分改善型需求)。(3)紧开发商资金。央行要求: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央行对整个楼市的资金需求作出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限制。资金流的限制对楼市影响是显著的,07年“9.27房贷新政”虽然比现在的要求要松,但当年甫一推出,楼市成交量直线回落,深圳当年8月一手住宅成交量环比降三成,二手住宅成交量更是直落近五成。估计今年金九过后,银十难现。
2、限购令。限购分户籍与非户籍两种情况,后者又称之为“异地限购”,即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于异地限购,虽然存在操作空间,但各地均在“国十条”出台后遵照执行;而对于本地限购,“国十条”仅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并没有强制要求地方一定出台限购令,因此除北京在“五一”出台“新购1套”的规定外,其它城市均无跟进。然而这次直接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就差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城市的直接点名。在此调控压力下,深圳旋即作出“户籍家庭限购2套,非户籍家庭限购1套”的限购令,这一限购数量因为是累计购房数量而非新增量,明显要严过北京的限购令;紧接着厦门及上海亦作出了“新购1套”的规定。
3、严税收。在商品房交易环节的税收主要是契税和个税,针对不同的情况都有相应的优惠,但这次无疑严格很多。此前契税优惠: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减按1%缴税;而这次契税要求: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契税征收变化有二:一是纳税人由过去的个人变为家庭;二是购房数量的优惠标准严格为“家庭唯一”。此前个税优惠:出售住房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全部或部分免征个税,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这次个税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即除“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外,不再有其它个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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