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如果园方张贴这个安全告示在这里,就表示这个东西已经是个不安全的东西了。我是肯定不会让家里的小朋友去玩的,所以有点想不通这些人的家长是怎么想的?这个大象滑梯是石头构造,如果发生坍塌或侧倒,上面玩耍的小朋友会怎么样?而一旦出了事,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来担?作为管理方,虽然你有告示不能攀爬,但是既知是危险的东西,为什么不及时处置,要么改造让它变得安全,要么就直接拖离现场不是更好?作为家长,你让孩子置身在这样危险的环境中,一旦出了事,你是打算自己负责还是找管理方赔偿?古语有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世界上很多的东西,不要想着一直靠别人给予自己安全,自己也要学会对自己负责。合浦的网友们,这个问题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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