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合浦县公安局党江派出所根据线报称,一名有盗窃嫌疑的男子在党江镇市场附近以极低的价格兜售电动车。民警立即查看监控视频,经过分析追踪,锁定了男子的路线。17时许,民警在党江螺江大桥将该男子控制。经盘问,该男子叫刘某,当日下午其党江镇是为了贩卖其在合浦县廉州镇盗窃的电动车。民警立即带刘某指认其盗窃的得手未贩卖的电动车2辆,并依法扣押。 为扩大战果,民警将刘某的情况通报给了有关单位,经过联合深挖审讯,刘某供述了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合浦县城疯狂盗窃电动车8起的犯罪事实。 刘某系山东省枣庄人,2013年因盗窃被山东省枣庄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刑,2016年7月到北海生活,2018年又因诈骗被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找工作,居无定所,时常在网吧广场过夜。2019年7月下旬的一天,刘某身上分文没有,为了找钱吃饭,就盘算盗窃电动车换钱。刘某在合浦县廉州镇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内成功盗得一辆电动车,随即以极低的价钱卖给了流动收废旧的人员。 钱花光后,刘某又在8月5日、6日、7日、10日、11日连续实施盗窃5起。刘某每次都选择在廉州镇住宅小区的地下或地面停车场,一得手马上将电动车贩卖给废旧回收人员。尝到甜头的刘某更加猖狂,在8月14日下午14到16时之间,连续盗窃两辆电动车。盗得电动车之后,男子意图在党江镇贩卖,还没有卖出就被民警抓获。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来源于:合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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