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如果评选“四害”“五害”之类,大家会有什么答案呢?我的答案就是:恶狗及护狗的疯子、熊孩子及其家长、碰瓷的老人及其子女、跳广场舞扰民等。还有其他的,比如公共交通工具上霸占他人座位的、逼他人让座的,抢夺方向盘的,殴打辱骂驾驶员的,阻拦开车的,电梯里抽烟等,就暂定其次吧。
所有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所有恶行都应该受到惩罚。养狗却不管狗,养子女却不教育子女,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甚至危害他人生命安全,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事实上,外国有很多现成的可以借鉴的法律法规,我们借过来并不难。有的行为,可以讲道理,进行批评教育。有的行为,就应该动用法律,采取强制措施。道德、法律,都不能在社会管理中缺位。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生活在规则中。违反规则者,就应该让他成为“过街老鼠”,寸步难行,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个真正和谐安全的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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