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特殊物种,通常受狗主人寄予无限的爱护,狗的一举一动牵动着狗主人的无限关注,这类狗主人,以狗为宠物!比如一只土狗在别人眼里可能只值三五百元,但在狗主人的心中,他的狗、三五千元甚至过万元他都拒绝出售!这是人对于狗的特殊性,这是第一种情形。 第二种情形,有人以狗为普通牲畜,当它是普通家畜中的一员,狗杀了是食物、卖了是商品!因此有人大力发展养狗业,目的就是赚钱,不是因为宠爱狗。 上说两种情形的人,都无可厚非,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不存在对错。第一种情形的人,一般都是反对杀狗与吃狗肉;但第二种情形的人都认为狗肉好吃,夏至少了狗肉就没有什么味道了! 由于有了这两种想法,社会上才出现两种对于狗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人赞成夏至狗肉越香越好,有人全年反对卖狗肉、不仅是夏至! 这两种争论将是永不停止!但本文不想讨论这些,只是想问,为什么丢了狗的人,这只狗在别人眼里可能只值几百元,而狗主人愿意悬赏几千元都想找到狗?为什么偷狗贼在村中被抓了现行,被村民打得那么狠?因为狗的价值往往不限于它本身的市场价,狗无限融入了主人的感情,这部份才是无价可计的! 说了那么多废话,最后还想说两句: 第一句,奉劝贼人改偷别的东西吧,不要偷狗了!(估计这也是废话,如果听劝他就不是贼了)。 第二句,奉劝收购狗的人,不再收购死狗了!(不要认为没有人收购死狗,真有!),且不说死狗是否符合食用标准,死狗一般是贼佬毒死的狗,没有狗主打死狗才卖!死狗卖不出去,毒狗盗狗事件会大大减少!收购狗做生意的人,该为子孙后代积点德,不要收购死狗,不要赚这些无天理的钱,不要德薄而祸及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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