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北海一男子开着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宝马车上路行驶,在被交警查获时,该男子竟企图贿赂交警逃避处罚,但是被交警严词拒绝。最终交警给予驾驶员柯某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8月24日下午,北海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的民警在北海大道广东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发现一辆宝马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上前要求驾驶人出示临时车牌,驾驶人柯某称刚刚洗车的时候把临时车牌收起来了。当执勤人员再次要求柯某出示临时号牌时,柯某从车后箱拿出一副正式车牌,车牌上布满了灰尘,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动过了。此时,柯某又改口称刚刚在小区停了别人的停车位,被别人把车牌拆下来了,螺丝也不见了,才没有悬挂车牌。
这样的表述显然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于是执勤人员要求柯某将车辆开到路口的交通岗亭作进一步调查,但是柯某将车辆开到路边却停了下来,执勤人员上前了解情况时,柯某主动将车辆的行驶证递上去,执勤人员打开行驶证一看,里面居然夹带了数张百元大钞。执勤人员当场便将钞票退了回去,并对柯某意图行贿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柯某也认识到“交警不吃这一套”,便将车辆开到了岗亭配合作进一步调查。
目前,由于柯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柯某进行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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