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易连远,感谢合浦县国土资源局这么正式回复,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本事件的关心。
本人文化不高,但在这件事中,本人被侵害了。买了屋地,好不容易过了户,正准备报建,突然发现屋地被别人卖掉了。将心比心,你们可以感受到我受了多大的伤害。这件是上,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存在重大过错:让人用一张假身份证,冒我名签字盖手印,完成了土地变更手续。
我的要求很简单:关于合国用[2008]第156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过程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我在此只要求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处理好"用假身份证,冒名签字盖手印"变更了我的土地使用证问题,恢复到变更前状态,把的原合国用[2008]第156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归还我。
本人老百姓一个,不懂得“谁主张、谁举证”,但我知道用来办土地交易的“易连远”身份证不是我易连远本人的身份证,签字盖手印也不是我本人的。
谁过错谁负责任,谁犯法谁罪有应得。
我一定要拿回属于我的土地使用证,廉州有句老话,告到中央,我也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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