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呢,我觉得真相最可能是这样:
8.30进医院,医生告知夫妇顺产好啊,剖腹产不好啊巴拉巴拉,医院让夫妇签格式合同,之后待产。
8.31早,孕妇进产房,期间可能说比较痛,他丈夫咨询医生,医生说可以顺产,目前没有达到剖腹产指征,痛就忍一忍,达到指征后再剖腹产。家属也希望顺产,于是丈夫在格式合同上照抄了免责声明。
8.31下午,孕妇疼痛难忍,第一次跑出来,家人咨询医生,医生认为还没有达到剖腹产指征,让家属安慰孕妇,孕妇回产房。
孕妇第二次跑出来,家人心软,希望医生实施剖腹产,但是宫口已开,不适合剖腹产,家属和医生都无奈,只能劝孕妇再回产房。
孕妇疼痛难忍,加上产前抑郁,跳楼。
所以估计还是因为孕妇并未达到剖腹产指征,也无法立即实施剖腹产,医院和家属都认为挺一挺就过去了,别人都是这么挺过来的。只是双方都没想到孕妇竟然自杀了。
之后就是医院立马发文甩锅,说是医院强烈建议剖腹产但是家属拒绝(如果真强烈建议,医院会让家属填新的免责声明)。家属则否认。两边罗生门开始。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还是因为一开始的新闻太劲爆了,家属不让剖腹,孕妇下跪求剖腹,家属就是不同意,结果导致孕妇自杀。
总之,双方都认为痛就挺一下就好了,都马上就要生出来了,结果没想到孕妇竟然走了极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