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伦敦大火新闻:当地时间6月14日凌晨,英国伦敦西区24层高的一栋公寓楼发生火灾,大火连续焚烧十几个小时,目前已造成至少12人死亡,且死亡人数可能继续攀升。起火原因尚待查明。 报道称,起火时,楼内可能有几百人,且多数人正处于睡梦之中。有目击者表示,在大楼楼顶看到光,以为是手机或者是手电筒。另有目击者称,被困在楼里的人站在窗口大声呼救,有人从楼上往下跳,有人撕床单结绳攀援逃生。有一名婴儿被父母从楼上扔下,安全落在楼下一人的怀中。
报道称,这幢公寓楼可能是四楼最先起火,然后迅速蔓延,而起火原因仍有待查明。消防队接到火警电话6分钟后赶到现场,出动40余辆消防车,约200名消防员参加灭火,他们从大楼内救出65人。
让我想起昨晚隔壁都在讨论的烧家的奇葩,有一户人家搬去北海很久了,家里的老房子是空着的,说要留给女儿住,说到此要说明,房子是留给女儿的,但好久没人居住了,这户的弟弟也就是叔叔,觉得不公平,于是半夜跑到已经很久不住人的房子里,烧起了火,楼主推测是,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
说到房子是集体楼,你们懂的应该是单位分配的那种,几层楼高,住着上百户人家。这个人奇葩的在四楼的房子里点起了火,火很快烧了起来,烟飘到了隔壁,隔壁觉得不妥,出门一看,好家伙点火了,赶紧抱紧从家里提桶浇灭火。晚上阿sir过来调查,这下好了事闹大了,房产局不干了,勒令房子立刻清空,把房子还给房产局,这下房主就被自己的弟弟给坑惨了。
周围都说这男太变态了,楼是集体楼,自己不要命了还想拉别人下,真的是太奇葩了。要是大家都在熟睡,没人起来了,火势变大出了人命怎么办!仔细想想都是后怕!
不过这里也应该提醒各位,家里应该常备一下灭火的东西,例如高楼逃生工具尤其是住高楼的,还有家用灭火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该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类似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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