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扫一扫,关注我们
登录
注册
我的空间
我的消息
我的积分
我的收藏
我的好友
我的相册
我的道具
帐号设置
退出登录
搜索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首页
论坛
招聘
房产网
二手房
便民信息
当前位置:
»
论坛
›
房产频道
›
房产资讯
›
帖子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已成“雏形”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613878
人穿越成功
教程:手机怎么扫描二维码
蜜蜜的秘密
发表于 2010-7-21 12: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近年来,随着各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数量的增多,绝大多数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同时出现了另一部分群体,他们比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稍好,却又,没有能力购买得起日益高涨的商品房,这就是目前所称的“夹心层”。而公共租赁住房就是专门针对这一“夹心层”应运而生。
7月13日,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下发到全区住房保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与会人员的手中,意味着广西公共租赁住房的“雏形”逐渐浮出水面。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有三:集中设置的项目应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着重解决规定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定向出租,只租不售;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虽然还只是个“雏形”,但里面提到的内容已相当具体,操作性极强。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当中的一个新“成员”,它的“新鲜”度让广大群众非常期待,现在就选取几个最为关注的问题一一道来。
房源从哪来?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认为其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8个方面: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企业投资建设;在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在棚户区和旧城改造中按一定的比例配套建设;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各类产业园集中配套建设的公寓、宿舍;政府收购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的住房;政府向社会统一租赁的直管公房;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面积有多大?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成套建设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小户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
什么人能住?
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管部门按公布的限定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且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或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职工;或者在当地城镇居住且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包括房改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市场运作建设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品住房、自建私房等。单身家庭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不小于20周岁。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租金是多少?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低于同地段商品房租金标准,按照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等因素,由物价、财政、住房保障机构等测算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续租。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交纳租金以及水、点、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如何退租?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当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部得申请公共赁租住房:即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初步方案已经出来了,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开始正式实施,如果合浦也启用了这一方案,相对来说购房压力应该没有那么大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
3
显示全部楼层
古靈精怪
发表于 2010-7-21 18: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合浦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实行,不过就算有那也是有关系的人才能得到。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LC
发表于 2010-7-22 08: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绿化最重要,长住久安,空气清新,延年益寿...祥东金泰城为合浦绿化之最好!玫瑰花城,庄园为最差.玫瑰世家可能没人再上当了....福建和广东的开发商城信,江西和本地的开发商不可轻信.卖房先问开发商是那里的.......切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8602338
发表于 2010-7-22 16: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期待实行中,希望能真正让大众得到实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帖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南方电网
楼主
蜜蜜的秘密
庶民
回复
评分
分享
发帖
热门推荐
合浦垃圾缴费取消上门收取,正式开通线上通
合浦垃圾缴费取消上门收取,正式开通线上通
合浦人注意!未满16周岁禁止在抖音出镜直播
关于撤销合浦俊锋口腔诊所备案的公告 根据
合浦廉州街一诊所已撤销备案,停止营业...
胆大包天!北海竟有人多次恶意拨打110电话
广西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公安网监备案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亮照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30-17:30
客服电话
0779-7206123
电子邮件
5991919@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下载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