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效的监督制度都监管不住心怀贪念的心,在这样的一个国家,连拐卖妇女孩子,贪污过亿的都不死刑严惩的,当小三的居然没有破坏婚姻罪,诸多本身就让人心酸。还有任何的监管制度都不是百分百完全的,有人监管了又如何?如果监管和被监管沆瀣一气,都一起烂了呢,这样的例子还少么?还有就是监管的人又有谁来监管!?这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其实说再多都是国民素质和道德尺度的氛围问题,国人多以贪念成瘾,胆肥心狠,道德滑坡,这种种就像一个毒瘤,短期内无法清除,所以,活着就这样活着吧,侥幸地活着吧,到死那天一闭眼以后屁都不关我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