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布告,布告显示:两名犯罪(庞乃才、施金坚)分别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已于2017年1月13日执行。
其中罪犯庞乃才系合浦人,2015年2月7日在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国泰大厦附近路段,企图盗窃被害人(陈某某 殁年45岁 )停放在路边的电车时被发现,在逃跑时遭被害人追上并阻止,庞乃才为抗拒抓捕随即持水果刀捅陈某某的腹部等部位,后陈某某因大出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罪犯施金坚,因经济拮据,于2014年6月24日在北海市北部湾西路某宾馆以住宿看房为由,在该宾馆一名服务员蔡某某(殁年18岁)带其进入房间后对被害人进行抢劫,后被害人反抗并呼救,施金鉴遂掏出随身携带尖刀,反复捅刺被害人颈部致被害人大量出血后死亡,后将被害人的一部苹果4S手机和包内现金劫走。
经法院审判,两名罪犯均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7年1月13日,两名罪犯经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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