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城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因一颗板栗而引发的伤人案件。事前,张某某因到海城区北部湾路金园宾馆旁边罗某某售卖板栗摊点试食板栗被拒绝遂心生不满。2015年11月30日凌晨,张某某纠集冯某某、黄某某等人到上述地点一起殴打罗某某,致摊主罗某某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摊主罗某某的右中指近指节骨和左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二级和轻伤一级。后冯某某、黄某某被抓获归案。
2016年9月,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冯某某、黄某某提起公诉,罗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日,海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冯某某、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一年六个月,冯某某、黄某某赔偿罗某某经济损失共计33万余元。俗话说“万事以和为贵”,遇事应当冷静对待,以平和心态解决问题,不可盲目冲动,以小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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