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作为警察队伍的窗口名片,交警也承担着民众的不理解,甚至受到委屈!
十几年的交警工作,占日意深感平时交警的工作遇到的民众不理解或委屈。
“我们的交警在大桥执勤,发现一辆运着两大桶鱼的破旧摩托车已达报废条件,当即依法扣车。但司机要求将鱼运到目的地后再接受处罚,执勤民警当即拒绝了,就此僵持不下。为此招来了周围群众的非议和当事人的谩骂,认为交警是想“捞好处”。大家认为无非只是一段路,双方各让一步情理之中。但在我们交警看来,一旦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就要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这是职责所在,不管是一段路甚至是几步路都不行!因为车辆已经报废,谁能保证就在这一段路甚至几步路内不会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除了上级的责任倒查以外,群众是否会责怪我们交警当时为何不坚决扣车而讲人情放车辆过去呢?”
占日意用了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来表达交警执法遇到的委屈和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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