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只要儿童在小学招生报名前年满6周岁,都可以入读小学。但是合浦县教育局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擅自决定年满六岁半的儿童才可以报名就读小学,侵犯年满六周岁尚未年满六岁半的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况且,现在广西全区基本全部市县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报名就读小学。难道合浦县不属广西区管辖还是怎么回事?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合浦县教育局严重违法有关情况,给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广大少年儿童一个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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