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海市经侦部门连续破获两起银行在职工作人员利用其特殊身份骗取他人信任,以借款办理银行转贷业务为由,承诺支付2%至5%的高额月息为诱饵,对数十名受害人进行集资诈骗,诈骗金额分别多达六千余万元及十数亿元。近年来,广西区多地也出现多起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涉及南宁、桂林、贵港、百色等市。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均潜逃,致使巨额资金无法追回,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由于此类人员的身份特殊,嫌疑人往往抓住受害人对金融单位的信任,利用受害人难以核实金融单位内部的业务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其行为更具欺骗性,涉案金额巨大。而且在案发后,被害人往往会聚集到嫌疑人所在的金融单位维权,要求赔偿其损失,从而影响到当地的金融秩序稳定,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针对案件特点,合浦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希望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