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上酒痕:
这个贴子让我想起了国民档治下的台湾可悲的现实。在台湾,P民是没的话语权的,国民党自说自话惯了,结果只是换来了P民的不信任。理越辩越明,你连别人辩论的权利都剥夺了,谁会相信你有理?
台湾向来推崇“文明执法”,其实一个正常社会是不需要“文明执法”这种遮羞布的,只需要“依法执法”。违法了,又暴力抗拒,直接摁倒铐走就行了。执法机关本来就是强制力量的体现,是以暴 力来制止违法行为的,你都违法了,我还对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那不是扯淡吗?披着威风凛凛的黑狗皮,却干着居委会大妈的活,这算是什么事呢?
.......  一 、首先,请你再仔细阅读上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象是非法营运车辆上面的全部乘客,虽然司机的运输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车上的乘客是无辜的,合浦范围内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人大部份是各个乡镇的农村居民和中学生,相对来说,这部份人的相关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根本意识不到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严重危害性。其次,跟你说说合法营运车辆与非法营运车辆的区别:合法营运客车都是通过技术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是经检测合格符合条件后由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后才能参与营运的车辆, 并且车辆每个季度都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在保险方面,合法营运车辆除了办理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还要办理座位险及商业第三者保险。非法营运车辆是没有经过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很多都是比较残旧,安全技术性能得不到保障,安全隐患较多。在保险方面,可以说百分之九十几的非法营运车辆都只买了车辆强制保险,如果不幸发生车祸,出现伤亡事故,车主往往无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从而使乘客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乘客的人身安全难于得到保障。再次,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旦查到非法营运嫌疑车辆,首先就要向乘客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但是大部份乘客都是不主动配合的,在司机的煽动下,他/她们甚至谩骂执法人员,抗拒执法。如果调查证据充分,界定是非法营运行为,执法人员必须终止司机的这次违法行为,把车辆扣回去,在扣车之前还要疏散乘客,让他们去搭乘合法营运的客车。但是就算在乘客明知是非法营运的情况下,他们都不愿意下车,阻挠把车子扣回去。综上所述,在执法过程中,对乘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有必要的,只有以好朋友的口吻向他们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你的话语,从而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严重危害性,让他们领略到执法人员的亲切感,只有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隔膜,才能让乘客更好地配合调查取证,使你的工作更加容易、轻松。总而言之,执法过程中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执法工作的艺术性,而不是你所说的“” 二、 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难题,请示政府领导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这次是县政府组织的多部门联合综合整治,只有县政府分管领导才能有权调动其它单位,例如交警、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城管等单位配合工作。象这次查处的非法营运行为,司机和乘客都不配合工作,时间拖延太长,而且事发在车辆流量大的红林十字路口,万一司机象上半年5月4号那天,也是发生在红林路口,召集十多二十个社会闲散人员过来闹事,然后引发群众围观,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阻塞,也有可能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必要的时候请示政府领导是非常正确的,而并非你所说的“领导指示是永远比法律有效的”!只有综合考虑到方方面面的事情,才能把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