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商品房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同流合污,一出了问题就里应外合装疯卖傻唱双簧。面对小区内停车位乱收费,电梯经常坏,小区公共收益无踪影等现象,不少业主想要成立业委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成立由业主自己主导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才能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才能保证未来。没有业主自己的组织,就永远不可能有选择物业公司来小区服务的可能,没有这个可以监督的机构,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保姆”或“管家”就永远是你小区的地主和土皇帝,以管理者自居,无论他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
但听说在合浦这小地方成立业主委员会太难了,代表小区业主求问,在合浦,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具体流程有哪些?应向哪些部门申请和具体使用的法律、法规条文有哪些?具体咨询的部门和联系电话又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