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中提到“几个股东老板签订的一份合同。里面写到‘每月先支付李、庞领导10%的利润’”的协议,文中提到的我镇李、庞领导及庞局并不知情,更没有参与分红。经我镇工作人员调查,向协议拟定人冯某香等人求证,经他们证实,刚开始开采沙场时遭到社会闲散人员的捣乱,破坏沙场施工设备,致使沙场自一期招标以来(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无法正常开采。沙场经营人多次报案,县公安局庞副局长及当地边防派出所干警和政府庞副主席多次到现场进行处理。为确保沙场正常施工,经几位合伙人商量,签定一份有政府人员参与的虚假协议,目的是应付社会闲散人员到沙场搞事时起到震慑作用,沙场才能正常合法开采。社会闲散人员知道这份协议后,就很少到沙场搞事。沙场的合伙人冯某香、江某初、赵某萍也表示:从经营大兴沙场开始到现在,没有向任何单位及领导进行沙场分红。因此,网文中提到的“几个股东老板签订的一份合同。里面写到‘每月先支付李、庞领导10%的利润’”与事实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