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上酒痕:既然双方都写下了保证书,那么也意味着双方都同意和解,所谓“约架”的事已经告一段落,为什么还要从约架开始说起?这不是强辞夺理吗?
按你这种逻辑,社会上所有的民事调解案件都是不合理的,随时可以推翻的调解结果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 (2015-05-04 16:00)  那就不说约架的事,就从写完保证书开始说起,事后他带着两三个同学去打了劳某业几个耳光,这是他有错在先,不过就是这几个耳光让他现在生死未卜,这是他得到的命的代价,几个耳光要用命来抵么?14岁读初一的孩子,他能懂多少道理?孩子的世界要用这么沉重的方式对待么?要用大人的眼光来看小孩子的世界么?如果说没有家长无脑的参与,这事一点都不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