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细则纷纷出台但漫天疑云依旧,“不排除进一步出台政策的可能”是几乎所有关注房地产人士的共识。事实上,新政效果可用立竿见影来形容。但尽管我们相信新政只要坚持一年,房地产的整体走势与机制之变就可能出现转机,然而坚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新政的推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可见与不可见的障碍。
首先,政府要在重拳击向高房价同时,防止市场不至于发生休克并掉头向下,这个度很难把握。2008年的宏观调控殷鉴不远,如果房地产市场下跌,则拖累经济整体下行的可能性很大,如钢材市场的恐慌情绪已经出现。尽管新政是在宏观经济数据向好、包括出口行业在内的各行业引擎启动良好的背景下出台的,但房地产行业牵涉重大,关系到数十个行业、数万亿元的GDP及数千万的就业人口,房地产市场一旦陷入衰退将很可能使“保八”目标难以实现,使就业压力变得严峻,一旦市场信心动摇,政府抑制高房价的新政就会陷入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政策选择便有可能发生逆转。
与此同时,在房地产新政实施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银行的角色和约束条件是不同的。此次国务院10号文件赋予了住建部对省级人民政府考核、监督、约谈、巡查与问责的权力以及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二套住房标准的权力,这使得新政的落实有了制度上的背书,增强了新政的执行力度,但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协调仍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首先是来自银行体系的压力。当商业银行面临年度贷款任务压力及同行竞争时,显然缺乏动力来严格实施新政,竞争和业绩压力很可能会使各种变通手段层出不穷,导致新政效果大打折扣。
同时,地方政府如果因为财政压力和保GDP的压力,而在新政执行上缺乏主动性,同样会使得新政难以落实。近期我们看到多数地方政府出台的新政细则相当严厉,表现出了其决心。然而,这只是新政初期,此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压力还未显现,但政府的年度预算早已将土地出让金及房地产有关税收的收入纳入预算,该安排的项目和资金都已安排下去,如果土地出让金和税收大幅减少,财政就会面临巨大压力,那时地方政府是否还能如此雷厉风行就成为一个问题。
而市场担忧的恰是当房地产市场下行时,政府新政还能走多远。市场期望的是,政府的调控能够更加精准,在抑制房价和保证市场健康成长之间找到平衡,在推行新政的同时,确保金融体系和地方财政收入稳定,让市场平稳发展,方可使政府新政走得更远,让房地产市场进入健康良性循环,而这才是调控的真正目的。 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