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网络上反映党江镇九坡村第九、十、十一等3个村民小组土地征收的问题,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九坡村第九、十、十一等3个村民小组位于党江公路旁共41.91亩土地,已于1994年初被作为集镇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当时,经九坡村第九、十、十一等3个村民小组群众集体商议同意,由村民小组长及群众代表签字,与镇政府签订征地协议书。镇政府按征地补偿标准,一次性由党江镇企业办公室以镇自来水厂的名义支付给群众。但受各方因素影响,特别是资金投入问题,该项目未能如期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自治区城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的机遇,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我镇决定盘活原来征收九坡村第九、十、十一等3个村民小组的41.91亩土地,推进集镇项目建设,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2014年2月,自治区批复该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存在问题
九坡村第九、十、十一等3个村民小组目前仍有部分群众违法抢种。
三、工作情况
对于存在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成立相应工作组,深入开展工作:
1、结合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对群众进行再补偿
考虑到被征地群众的实际困难,经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县政府同意在原征地补偿的基础上,按合政函〔2012〕37号文件标准补偿差额部分(含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补偿款已于2015年3月拨到九坡村委会(会计服务中心)代管。
2、按规定发放补偿款
接到补偿款后,我们按规定办理发放工作。首先将九坡村第九、十、十一等3个村民小组征收的土地面积、补偿标准及应得的款项进行公示;然后分别向被征收土地的三个村小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村小组集体讨论做好征地补偿款差额部分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及时发放给群众。目前,第九村小组已集体讨论通过分配方案,村民已领取补偿款。但是,还有第十、十一两个村小组未有分配领取。
3、努力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我镇始终坚持以做好群众工作为依托,积极做好征地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村小组召开群众会议,向群众宣传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并讲清楚土地开发利用意义、目的;二是由镇领导带工作队深入到各家各户听取意见,面对面交流调解;三是反复多次进行宣传教育。
该项工作推进历时将近一年,部分群众仍继续抢种,我们已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并做了依法回收已征收土地的公告、解释等大量工作,鉴于网友对此事非常关注,我们将与网友保持畅通交流,详细情况将会及时续报。
党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