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沙镇新村村委会水车角村案件的情况说明 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帖反映白沙镇新村委水车角村邹某如纠集十多名不法分子公然殴打同村李姓一户人家。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2月13日12时许,在合浦县白沙镇新村村委会水车角村,李某庆开摩托车回家途中,遇到邹某如和邹某强,被二人持竹棍打伤。13时20分许,再次接到报警,邹某如称被李某庆及其亲戚打了两次,李某庆称被邹某如与邹某强各持一根竹棍殴打左手手肘被打伤。李某新称,被姓邹的四、五个人殴打。因双方各执一词,并且双方均有伤,办案民警便将邹某如、李某庆、李某新带至合浦县公安局法医处进行法医鉴定。
2015年2月24日15时32分许,白沙所接到报警称:在合浦县白沙镇新村村委会水车角村内有人打架,经查系因土地纠纷等矛盾,李某和邹某娟、邹某茵发生争吵,后李某等李姓人和邹某如等邹姓人分别持铁棍木棍等工具互相殴打。
后经合浦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李某伤情程度为重伤二级,目前我局立案处理;李某创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目前已立案调查处理;邹某斌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目前已立案调查处理;李某庆、李某先、刘某英等三人伤情程度为轻微伤;邹某贵、邹某新、邹某娟、邹某华、邹某茵和黄某玲伤情程度为轻微伤,目前已受案调查处理。
二、案件处理情况
以上案件,我局白沙边防派出所依法进行受案调查处理。办理案件时,该所均保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双方被打伤的当事人均带至合浦县公安局进行法医鉴定。但在办案过程中,因姓邹一方与姓李一方在案发后各执一词,在寻找证人时,证人基本不配合办案民警调查,给调查案件造成严重阻力。另因姓李一方之前在广东做生意,姓邹一方帮忙,之后姓邹一方自立门户,并做同一种生意,导致双方发生生意纠纷,久而久之,双方便积怨越来越深,导致双方在利益面前寸土必争,致使在土地纠纷上各不让步,因而发生现在打架的情况。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 下一步工作情况
(一)目前2015年2月24日15时32分许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按照法医鉴定结果李某伤情程度为重伤二级;李某创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邹某斌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三起案件已经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二)进一步做好证人的思想工作,解除证人的后顾之忧,进而配合我局办案民警进行调查取证。
(三)做好当事人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能配合我局办案查处工作。
合浦县公安局 2015年3月6日
|